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暂行办法
&&>OhH` (国无协[2013]1 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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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>6DN. 为做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配套服务工作,根据工业和信
FC)aR[ 息化部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
M6g!bK2l 号)的有关规定并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(工信部无
.@xwl}o$OL [2013]43 号),制订各类别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
0iHK1Pt} 办法如下:
?BLd~L+ 一、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的验证考核通过闭卷考
w#-rl@JQ4 试等形式进行。验证合格证明为《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
@AWKEo<7.I 操作证书》(下简称《操作证书》),由中国无线电协会统一
9]d$G$Kv9 印制和编号。
VxsW3*` 二、申请人初次申请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核,
T>L6 X:d 须首先参加A 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;取得A 类
~+4OG 0 《操作证书》六个月后可以申请参加B 类操作技术能力考试;
RAxA H 取得B 类《操作证书》并且设置B 类业余无线电台二年后,
X,gXgx P\ 可以申请参加C 类操作技术能力考试。
9i9VDk{ 三、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(以下简称考试)
{)-%u8J\`N 的试题由中国无线电协会的专用计算机程序从《业余无线电
T}fo:aB} 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题库》中随机提取。
am@\$Sa4 四、受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的业
3+(Fq5I 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机构(以下简称考试机
l tQ:c 构),以及按各地相应退出机制取消委托资格的考试机构,
;O.U-s 在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网站
'8dgYj (
www.crac.org.cn)上予以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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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bL`@4M 五、考试机构应当事先公布年度考试计划以及参加考试
7';PI!$ 报名时间、方式(报名地点或电子邮箱)、须提交的材料、
uTn(fs)D 费用及考试地点、方式等相关信息。
%>pglI 六、考试机构可以根据考场具体条件,选择计算机机考
Bz]64/ 或纸面试卷中的一种作为考试方式。
z3>}(+ 七、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考地点。
-3bl!9h^ 八、考试机构需为每场考试指定考试负责人,考试负责
~>+}(%<, 人负责考试验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考试的公正性。
69CH W & 九、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负责业余无
8)M .W 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验证工作的技术指导。
b-~Gt]%>m 中国无线电协会
J *^|ojX 二○一三年三月一日